广东锐科标准技术有限公司联合001test.com提供 电子电器类产品检测

管理员 2018-10-28 418

  电子产品在创造着人类的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保及安全问题,因此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问题备受各国政府。欧美国家相继出台针对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的控制法令。如欧盟早在1976年颁布的76/769/EEC,管制了近800种物质,并在其后陆续修订,加严对物质的管控要求。

  

欧盟RoHS指令

   电气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2011/65/EU)

RoHS指令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从而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

指令适用于最大工作电压为1000V AC和1500V DC的所有设备,含10大类产品,包括电灯泡,家用照明装置,医疗设备以及监控设备等。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公布新修订的RoHS指令(2011/65/EU)。

经过重新修订后,新RoHS指令2011/65/EU将于2013年1月3日取代指令2002/95/EC,欧盟成员国必须将指令2011/65/EU纳入国家法律内。

 

欧盟RoHS指令限制将下列有害物质用于电气电子设备中:

铅(pb)     

汞(hg)

镉(cd)

六价铬(Cr VI)

多溴化联(二)苯(PBB)

多溴联苯醚(PBDE) 

允许的含量上限为0.1%(1000ppm)。对于镉,若按均质材料的重量计算,允许的含量上限位0.01%(100ppm)。

 

电气电子设备分类: 

1.大型家用电器

2.小型家用电器

3.IT和电信设备

4.消费性设备

5.照明设备

6.电气电子工具(大型固定工业用工具除外)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医疗设备(2014年7月22日*)

9.监测和控制仪器(2014年7月22日*)

10.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2017年7月22日*)

11.其他不包括在2002/95/EC指令及不符合2011/65/EU的电器和电子设备(EEE)(2019年7月22日*)

*此日期后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

 

欧盟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应说明该产品已被证明符合指令第4条和附件二的要求(有关六种禁用化学物质: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

 

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检测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自2007年公布实施以来,SVHC候选物质清单在不断更新,广泛影响着机电、汽车、化工、轻工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
2012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第八批54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自此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增至138项。


 

注册

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

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授权

对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

限制

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可限制某些危险物质及配制品的制造、销售及使用。不论是物质本身、配制品物质还是成品物质,一旦被发现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不能接受的风险,就会对有关物质颁布全欧盟的限制规定。限制内容可以包括指定某些产品内的物质使用、消费者使用、甚至全面禁止改物质的任何使用。

 

受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包括:

致癌物质、诱导有机体突变的物质。对生殖系统有毒性物质

持久性物质、生物累积物质、有毒物质

非常持久性物质、特别生物累积物质或等同物质

类似毒性有害物质,有科学根据证明可引起严重影响

 

检测产品

由于REACH法规管控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所有向欧盟出口的产品都涵盖其中。需进行SVHC检测的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电子电器产品■家具■汽车
■纺织品■玩具■鞋类■皮具制品及饰品 

暂未填写

0752-826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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