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播放机3C认证,音视频设备3C认证,播放器3C认证 东莞市培测技术有限公司

编辑 2018-10-19 668

高清播放机3C认证,音视频设备3C认证,播放器3C认证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直接或间接连接到36V以上(有效值,大于36V)供电电源的下列音视频设备产品,包括: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 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处理设备(含盒式磁带录/放机、盘式电唱机、CD/MD 唱机、LD、VCD、超级 VCD、DVD 播放机、MP3、MP4 录/放机、语言复读机、音视频处理设备等)、组合音视频系统、为音视频设 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电器)、盒式磁带录像/放像机、各种成像方式的 彩色/黑白或单色电视接收机(含液晶、等离子、前/背投等)、、数字电视机顶盒、天线放大器、电子琴等整机设备;以及显像(示)管(大于16cm)、调谐器。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型号、不同生产企业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型式试验仅在一个生产企业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企业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认证机构进行一致性核查。

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完全相同的(以下 称系列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原则上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4.需提供的文件清单

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如电源部分的电气原理图)等;

2)关键元部件和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认证机构考核认定证明等材料(需要时);

5)中文使用说明书、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

6)其他需要的文件。

 

5.送样要求

样品选取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样品选取本型号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样品应从系列产品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并且选取的样品应尽可能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不能覆盖时,还应选取申请单元内的其他型号样品做补充差异试验。

申请整机认证时,整机内的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应按对应要求单独检测,安全关键元部件和材料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监委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的,可免于单独检测,但仍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样品真实性 通常情况,型式试验的样品由认证委托人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必要时,认证机构可采取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获得样品。

样品数量

申请单元代表性型号样品数量见实施规则,补充试验样品数量视代表性型 号样品覆盖申请单元内产品的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的实际情况而定,代表性型号样品与补充试验样品在能覆盖申请单元内系列产品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减少补充试验样品数量和补充试验项目。

 

6.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检测标准

1)GB8898《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2)GB13837《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 测量方法》

3)GB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A)》

注:上述标准适用版本及要求按照认监委关于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的公告执行。认证委托人应通过查询网站等方式主动获取相关标准版本更

检测项目

安全检测项目

产品的安全检测项目原则为GB8898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电磁兼容检测项目

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项目原则为GB13837 和GB17625.1 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注:显像管不适用GB13837、GB17625.1

检测方法 依据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以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7.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结束后,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项目部分不合格时,允许认证委托人进行整改;整改应在认 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视为认证委托人放弃申请;认证委托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8.工厂检查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检查范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

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型式试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和分布,一般为 1 至4个人日。

检查结论

检查组向认证机构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 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认证机构(检查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按工厂检查结论不合格处理。

 

9.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 颁发认证证书。型式试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任一不合格的,认证机构不予批准认证申请,认证终止。

 

10.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包括年度跟踪检查,以及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的跟踪调查。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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